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4-22
该县"美丽乡村 ·幸福家园"建设绿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县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前段工作有声有色,进展顺利。
重视程度高。对于"美丽乡村 ·幸福家园"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2月26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市委脱贫攻坚暨全面小康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并就"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相关工作和要求,进行了部署安排。随即,县委、县政府成立溆浦县"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蒙汉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谢商成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刘晓明同志任执行组组长,其他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净化、绿化、淳化、房屋改造四个专项工作组,真正做到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
部署谋划实。3月2日,县委书记蒙汉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美丽乡村 ·幸福家园"建设工作。3月5日,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带队赴北斗溪镇、三江镇专题调研"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工作。3月10 日、3月14日,县委副书记刘晓明、县长谢商成分别带领林业、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到S308沿线调研,明确要求对该省道在今年做样板绿化,三年内完成全县省、县及乡村道行道绿化。自赴辰溪参加全市"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工作现场会议后,我县再一次重点部署了"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绿化工作,将卢峰镇漫水村等46个村列为今年我县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绿化工作示范村。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对卢峰镇漫水村等46个示范村作了详细的规划设计。现正实施。到目前为止,完成了S308县城至深子湖镇岩屋冲路段的绿化美化工作。46个示范村已有3个村完成了任务,其它41个示范村的绿化美化工作正在实施中。完成了高铁的绿化面积20公里,高速公路绿化74公里,连接线的绿化工作正在实施。完成了"裸露山体"修复面积13000亩。完成退耕还林面积9300亩。
方案制定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溆浦县"美丽乡村 ·幸福家园"建设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制订了《溆浦县"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绿化工程实施方案》、《溆浦县"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绿化工程公路绿化实施方案》,并经3月1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与此同时,还研究制定《溆浦县"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创建办点责任分工表》《溆浦县"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责任任务分解表》《溆浦县"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乡镇考核细则》。一系列方案的出台,既对我县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做了科学的"顶层设计",又把任务、责任具体明确到了每位县级领导、相关县直机关单位和各乡镇。
经费投入大。县政府整合环保、林业、农业、财政、水利、国土等部门资金和生态功能区补偿资金,按照每年8000万元的标准,连续三年集中支持"美丽乡村 ·幸福家园"建设,并明确2016年财政投入1000万元,其中400万元用于绿化工程建设。同时要求创建办点的县直后盾单位每年拿出不少于5000元资金用于示范村创建工作,后盾单位预计共投入资金100万元。
督查考核严。将"美丽乡村 ·幸福家园"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县直单位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排名,全年一通报",排名情况在溆浦红网上公布。对落实情况较差且年度排名靠后的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乡镇实行每季度"一暗访、一督查、一排名、一通报",督查结果在溆浦红网上公布。对督查结果整体情况较差且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全面小康及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评先评优资格;对督查结果整体情况较差且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调整职务。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奖补;对年度考核整体情况较差且排名后三位的乡镇,综合性工作不能评先评优。
工作结合好。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在整合涉林项目,开展"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的同时,结合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全县253万亩封山育林,每年380万元护林员工资,在护林员配备时,向贫困人员倾斜,把担任护林员的部分村、组干部及考核不称职的护林员,调整到能胜任护林工作的贫困人员。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偿等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人口。在实施"四旁"绿化时,对贫困村、贫困人口适当解决绿化苗木。以此达到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与生态旅游相结合。在绿化工作中,对旅游开发区予以倾斜。确定"示范村"、"达标村",重点考虑旅游区。今年,通过多方争取,对葛竹坪镇山背村花瑶梯田旅游项目安排解决退耕还林计划1500亩。在思蒙湿地公园营造景观林800多亩,栽种芦苇100多亩。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在绿化工程建设中,我们既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又充分考虑群众的经济收益。比如,在开展农村"四旁绿化"规划时,根据立地条件和群众意愿,适当安排经济果木树种,这样,既实现了绿化的目标,群众又能有一定的收益,更能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今年,用于四旁绿化的经果苗木,仅杨梅苗木一项,全县就达近万株。